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7 点击量:1626

各系:

自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开展以来,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救助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响应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学生资助等相关通知的要求,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特推出六项具体措施:

1.提前发放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二、三月份国家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适应“停学不停课”的线上学习方式提供条件保障,为其家庭度过此次疫情助力;

2.启动我院疫情紧急救助机制。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为基础,以疫情严重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要补助对象,学生提出申请,经系审核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一次性临时补助发放,分为2000元、1000元、500元三个等级;

3.对于父母在“医疗救治一线或重点疫区城乡社区农村防控、抗疫物资配送、应急服务保障”等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工作的家庭困难学生,由学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系审核、研究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经济困难程度,给予发放最高2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4.受此次疫情影响出现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由学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如实进行情况说明,经系审核、研究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发放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5.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骤减甚至断绝、疫情期间出现其他临时性困难等原因,导致学生家庭出现经济困难,由学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如实进行情况说明,经系审核、研究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其经济困难程度,给予重点资助;

6.引导、协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失去还款能力或因受本次疫情影响出现助学贷款还款困难的应届毕业生(或未毕业但合同已到自付本息的学生)办理相关支持和保障业务,协调银行启动还款救助机制。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学生可以随时在网上提交申请和各项佐证材料,各系审核后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和申请表扣章等环节可在返校后补充完成。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学生处

2020年2月16日